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重新招标公告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水利部水保函 [2016]462号文批准,工程初步设计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17〕1515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省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招标人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治理范围:本次治理范围为长江干流江苏省段,上起南京市七坝,下止南通市桃园,共有21段,合计治理长度72.28km。


工程建设内容:崩岸应急治理工程由水上护坡工程和水下护脚工程组成,采用平顺护岸工程型式,护岸长度72.28km,其中,水上护坡长度19.87km,水下护脚长度68.66km(其中:新建水上护坡工程6处,长度14.13km;新建水下护脚工程6处,长度11.51km;加固水上护坡工程3处,长度5.74km;加固水下护脚工程15处,长度57.15km)。


水土保持工程内容为:工程措施主要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区和填塘固基区的绿化覆土和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区和填塘固基区植被防护、护坡工程区植物防护;临时措施主要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排水、沉沙,临时道路区的临时排水,填塘固基区四周袋装土拦挡。


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127393万元。


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招标范围:对本工程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设计水平年的水土保持监测。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2工作内容:本次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因子、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措施和水土保持防治效果五大类,设计水平年时监测重点应考虑水土流失六项防治目标的达到情况。其中:


1、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包括:地形、气象、土壤、植被等自然因子;工程建设占用土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项目挖填方量,弃土、弃石、弃渣量及堆放面积等。


2、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包括: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分布等;流失强度、流失量、侵蚀模数等。


3、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包括:破坏土地资源;毁坏水土保持设施;泥沙淤积危害。


4、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防治措施工程量;拦渣工程量;土地整治工程面积;植被建设工程量;临时工程工程量。


5、水土保持防治效果监测包括:治理措施合格率、达标治理面积、治理度;减少侵蚀模数、减少侵蚀总量、拦蓄泥沙量;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扰动土地整治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6、编制完成季度、年度监测报告和总结报告,以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稽查督查,汇总相关整改材料等。


7、服务期:3年。


3.3、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满足水土保持功能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4.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资质: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水保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2013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线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有监测成果报告,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保类或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年龄应小于60周岁。



(4)根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第四条中规定“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本批次招标有监测、验收两个服务标段,先评监测标,再评验收标。监测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验收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推荐。



4.2根据最近年度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7/6/20/art_79_128208.html,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后方可查询)。


4.3投标人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 (提供承诺)


4.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1.226.253.14:90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5.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付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付费的投标报名无效。


5.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9日9时00分。


地点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5楼)。


6.2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拒收,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交易平台拒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招标人)


扬中市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仪征市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如皋段项目建设处



南京市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张家港市老海坝节点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常州市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南通市崇川区境内工程建设处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镇江市沙头河口段工程建设处


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江都区建设处


泰州医药高新区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05室


联系人:许女士肖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4@qq.com


8 备注


8.1本项目投标需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221.226.253.14:9001/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8.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20分)

本工程监测费设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得10分,报价每比最高投标限价低1万元加1分,最多得20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0.01)。

2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大纲

25分

①监测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7分;

②监测方法、措施合理、得当,得5分;

③监测提交的相关报告全面、及时,并满足专项要求,得3分;

④监测要点合理、得当,得4分;

⑤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得2分;

⑥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2分;

⑦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2分。

3

受托人员素质(25分)

1、项目负责人(15分)

①近5年具有水保监测工作经历(在线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1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备注1:每个已完成工程的经历提供:监测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批文(或报备文件),共2个文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2:每个正在实施工程的经历提供:合同+监测季报(年报)+业主证明材料,共3个文件,否则不得分。

②现场答辩 5分。

投标人监测负责人答辩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等。

2、受托人员配置

(10分)

2.1专业人员配置合理3分;其中水土保持专业至少1人,得3分。

2.2职称3分.具有相应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2.3经验经历4分,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经历的人员占60%以上的,得4分;少于60%的得2分。

4

监测设施(10分)

1、监测及专用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6分;

2、交通、办公、通讯设备能满足本工程项目监测需要得4分。

5

类似工程业绩(20 分)

投标人近5年内(2013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监测工作的,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20分;其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16分。

注:每个业绩提供:合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批复(或备案文件),共2个文件。否则不得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监测 治理 应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