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WYCZ30418-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
联系方式:丁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8]621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房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项目(施工)
1.3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4工程概况:该建设项目共涉及 4个乡镇6个村,分别为琉璃河镇、窦店镇、良乡镇及青龙湖镇。主要采用滴灌、微喷灌、小管出流、半固定式喷灌、固定式喷灌等不同的形式。共涉及灌溉面积2270亩。其中固定式喷灌149亩、半固定式喷灌 1329 亩、微喷灌 340 亩、小管出流 214 亩、滴灌 238 亩,其中新建 1895 亩,改建 375 亩。(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1.5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财政预算控制金额:526.3万元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其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2.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6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11月08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 依据2016年9月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3.1.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08日~2018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1.2文件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文件现场购买,文件费600元。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于第2.6条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将本工程2.6条全部内容打印在A4纸上,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1)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
2)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考虑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且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3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3.4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12月04日上午09时00分(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2层213会议室
4、本工程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4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其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2.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2.6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11月08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2.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8 依据2016年9月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至2018年1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2层21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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