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JLXR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子琪、肖银浩
项目联系电话:186*****011、137*****3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崔家营子
联系方式:徐子琪、肖银浩186*****011、137*****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张工****-********、****-********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企业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3.4近三年(2015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3.5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至少一项。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00至2018年1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XR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维修改造及新建投弹场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采购预算:11.3396万元(其中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工程10.0201万元,投弹场建设工程1.3195万元)。
2.4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地点:基地营区。
2.6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2月25日。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企业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近三年(2015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5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至少一项。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开户许可证。
4.1.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1.6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
联系人:徐子琪、肖银浩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刘工、张工
联系电话:****-********、****-********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子琪、肖银浩
项目联系电话:186*****011、137*****31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1.399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00至2018年1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企业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近三年(2015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5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至少一项。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及投弹场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训练基地攀登楼、模拟剧院维修改造及新建投弹场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采购预算:11.3396万元(其中攀登楼、模拟剧院改造工程10.0201万元,投弹场建设工程1.3195万元)。
2.4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地点:基地营区。
2.6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2月25日。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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