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河大桥招标公告
红庙河大桥招标公告
兴化市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李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点 | 兴化市李中镇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李中镇红庙河大桥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李中镇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标段数 | 1个 | 标段内容 | 桥梁 |
工程资金来源 | 拨款 | 招标工期 | 90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0.6 |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叁级、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各三份并加盖原单位公章),于 |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每标段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每标段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含),招标人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四、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采用六二二原则支付,基础完成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 工程竣工1年后付审计总价(或合同总价)20%,工程竣工2年后除留 5 %质量保修金外余款结清(不计息)。
五、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中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资审合格投标人在发标前须向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整,凭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户名: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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