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机电类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机电类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机电类造价咨询服务标(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7阅读次数:102】【我要打印】【关闭】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机电类造价咨询服务标(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1145号及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交通【2018】379号、浙发改设计【2018】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机电类造价咨询服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分主线和支线,线路总长34.1公里,设车站24座(主线和支线换乘站按照一座计算),其中地下站23座,地面站1座。工程主线起点为笛扬路站(不含),终点为芳泉站,线路长26.8km,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地面站1座;工程支线起点为柯桥客运站,终点为站前大道站,线路长7.3km,设车站6座,全为地下站。工程设鉴湖停车场和万绣路车辆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2座主变电所,1座控制中心。工程总概算为238.73亿元。

2.3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概算:162499.62万元。

2.4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5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机电项目(包括施工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服务类项目及其他机电相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1.全线通信工程;2.全线信号工程;3.全线供电工程(不含动力照明);4.全线综合监控;5.全线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6.全线安防及门禁;7.通风、空调与供暖(设备);8.给水与排水、消防(设备);9.全线自动售检票系统;10.全线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11.运营控制中心(设备);12.鉴湖停车场(设备);13.全线轨道工程(含建筑工程);14.车辆及其系统;15.楼宇自控系统;16.工艺维修设备系统;17.其他1号线工程设备及安装项目;18.其他合同项目;等上述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参加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等)

2.6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最终以上述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服务完成并提交全部过程以及成果文件为准。

2.7招标估算价:350万元。

2.8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月(具体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及收费标准:

3.1.1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相应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即162499.62万元作为计费基数(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并获得重新批复或实际实施项目情况有变化,计费基数应作相应调整);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关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收费标准*35%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1.2其中变电站工程(大明路变电站、镜湖主变电站、110KV接入线路、光通信设备及光缆通信)此部分造价咨询服务将由中标单位分包给经业主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造价咨询费价为66.5万元,含在造价咨询费总价中。

3.2非施工类机电项目(含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1万元/次,暂计60次,按实际正式出报告次数支付。

3.3造价咨询服务费包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独立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备及安装或施工的机电类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咨询合同,时间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合同总金额的,s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出生日期不早于1963年1月1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备及安装或施工的机电类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咨询合同,时间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绍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结束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6年10月至2018年 10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省外企业需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5)已入围“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资格入围”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其他条件:①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办公地点附近设置办公场所。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绍兴市轨道交通项目部,该项目部在按上述第?项要求设置的办公场所进行办公,项目部人员不少于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中常驻项目部人员不少于2人,工作高峰期时须按业主要求增派常驻人员不少于5人。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842;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15;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州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1307室

联系人:毛工

电 话:****-********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州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

联系人:卢工

电 话:135*****590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 6 日
卢军 签于 2018/11/7 8:36:03*******a-f49f-4153-ac6d-a903b60868b5&n=37" b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控制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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