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西渚镇水利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已由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西渚市财政、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西渚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暂按730万元计,勘测设计费计算暂以此为基数计算,勘测设计以费率报价;本招标项目实际的勘测设计费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勘测设计费费率×实施项目施工招标合同价之和计算得出(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
2.5服务期:(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供书面招标图纸设计文件(及电子版);(2)视工程招标情况,15天内提供书面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电子版);(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任务:计划实施西渚镇抗洪河整治工程等。
本次实施勘测设计招标包括:西渚镇抗洪河整治工程泵闸工程2座(4米节制闸、14寸泵房)、农桥2座(30米×5米),景观驳岸1300米等项目。
本次勘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工程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的测量、勘测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乙级(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需交验原件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办公室),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江苏省省内备案表。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本次招标收取评标费1000元/标段,由中标单位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西渚镇水利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6.1设计部分:在工程竣工结束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一次性结清所有设计费,不留尾款。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农机局网和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3日,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宜兴市西渚镇
联 系 人: 王工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收款人户名: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宗工
电话:
173*****283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2018年1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