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购买2010式审判服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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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都匀市人民法院购买2010式审判服装采购2、项目编号:ZKCG-201804号 3、项目序列号:ZKCG-201804号 4、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5、项目联系电话:0854-8622266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采购主要内容:
?都匀市人民法院购买2010式审判服装采购(2)采购数量:1批(3)采购预算:662,230元(4)最高限价:662,230元(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5天内交货(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与采购人协商确定(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需提供样品,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自行提供或声明函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和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入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局《关于确定2008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制服面料生产和服装加工推荐企业的通知》法司(2008)25号文件中的服装加工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齐备须在有效期内,才能作为有效的投标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1-08 09:00:00至2018-11-12 17:00:00(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进行投标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进行购买(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11-14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1-14 09:30:00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6,000(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11-08 09:00:00至2018-11-13 17:00:0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4)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帐 ?号:9558832405000110794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都匀市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都匀市人民法院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 0854-8622266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属中小企业并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可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给予6%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2.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 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工信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营业执照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均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评审时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5.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证明材料,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都匀市港湾丽都项目联系人: 文女士联系电话: 15761682098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判服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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