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田江采石场年生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招标公告

车田江采石场年生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招标公告

隆回县横板桥镇车田江采石场年生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县横板桥镇车田江采石场年生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来电来信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3日

联系地址: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生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隆回县横板桥镇车田江村

建设单位:隆回县横板桥镇车田江采石场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

(1)项目概况

隆回县横板桥镇车田江采石场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在隆回县横板桥镇车田江村新建年生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9900㎡,项目组成: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的环保设施。

(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水 环 境:西部黄背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声 环 境:项目评价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废气:大气污染物中无组织排放粉尘、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2013年修改单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2013年修改单

(3)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施工期主要产生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固体废弃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场地。

(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爆破

粉尘

中深孔爆破、爆破石段上喷洒大量抑尘水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浓度限值(1.0 mg/m3)

铲装

进行矿岩表面洒水抑尘,控制好矿岩洒水的湿度

运输

加强运输管理,限制车辆速度,加强场内道路清扫和洒水频率

破碎

安装喷淋洒水装置产尘设备、采用彩钢瓦封闭、输送带末端设置砂石导流袋加强厂内降尘等

堆场

加强管理,适时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四周设置砌石拦土坝,并设截水沟

爆破废气

CO、NOx

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毫秒微差延时爆破,控制单次爆破药量等,优化爆破参数

营运期

生活污水

SS、COD、BOD5等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综合利用

地表径流废水

SS

经汇集流至沉淀池中自然沉淀沉淀后回用;矿界外围设置截流沟和引流设施

对环境影响小

冲洗废水

SS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

营运期

项目生产

废土石

用于厂区绿化和回填

妥善处置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妥善处置

沉淀池

污泥

用于厂区绿化和回填

妥善处置

营运期:矿山开采期噪声主要为潜孔钻机、挖掘机、破碎机、振动筛、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爆破噪声,装卸作业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加强生产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对空压机安装减震机座;加强绿化,采取措施降噪后对环境影响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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