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招标公告

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招标公告

金湖县公安交巡警大队
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采购公告
受金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金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JHZFCG-*******
二、项目简要说明:
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
三、 参加招标的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供应商必须有公安部的公路车辆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自2007年以来必须做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高清卡口监控系统;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招标。
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招标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小组先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继续参加招标,若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投标的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招标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招标确认函,并传真至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并电话与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联系确认,电话:****-********
注: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招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供应商的,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0年5月31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5月31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文件接收人:叶绪华 电话:****-********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2010年5月31日下午2:30
招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沈宽本 电话:****-********
(2)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气象局后楼104室)
(3) 采购人联系人:王文学 电话:150*****608
9、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气象局后楼104室)。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制造厂家银行履约保函。
(3)中标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0.4%的中标服务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招标确认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招标,已在你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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