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长春广播电视台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长春广播电视台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合作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8日12:45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040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丽君****-********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伍凤丹130*****04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广播电视台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合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2019年新闻宣传工作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LY201811-1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丽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形象宣传。每天在《长春新闻》首播中插倒一的位置,制作播出10秒形象宣传片,共365天。在《长春新闻》重播插播,共365天。

2.重大宣传报道。《长春新闻》为主要新闻宣传平台,对绿园区每周重大新闻进行常规报道,使长春观众第一时间了解到绿园区的相关动态。

3.组织系列报道。做好每季度重点工作系列报道,以《长春新闻》为主要新闻宣传平台,对绿园区每季度的重要活动进行系列报道,每次系列报道不低于3-5期。

4.大型活动录制。录制播出1次大型活动,负责提供转播车、主持人、工作人员及播出频道。

5.拍摄两版城区宣传片,每版时长不超10分钟。

6.在《长春新闻》《城市速递》等栏目把握正面宣传导向。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由于宣传工作具有特殊性,新闻宣传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合作。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3: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长春广播电视台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新闻宣传 广播电视台 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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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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