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招标公告


常山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全院消防设施维保业务进行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告知如下:

一、投标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法人单位;

2.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期限

本轮服务期限2年。

三、招标内容

医院配备先进的自动消防设施,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热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灯、消防通讯设备、消防专用电梯、消防应急广播、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投标文件(必须含下列材料,下列材料封装一只档案袋内)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

4. 报价文件单独封装(必须加盖公章)。

5.中标方全权负责维保期间的安全生产,因此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五、招标程序

1.报名(2018年11月12日8:30-9:00)

2.投标(2018年11月12日9:0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最低价为中标单位。医院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标。

常山县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8日



标签: 消防设施维保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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