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病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儿科智能导诊平台
专病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儿科智能导诊平台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乙方: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的专病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儿科智能导诊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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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套 | 国内 | 888800 | 888800 | 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智业专病信息管理平台V1.0 | ||||||
合计: | 888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元(¥888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建设完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4.2交付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优质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儿科专科健康医疗档案。依托厦门市区域平台建设儿科患儿健康医疗集成视图,汇聚儿童健康成长全过程数据信息。形成完整的儿童健康过程管理,实现区域儿科临床医生信息共享,实现与市 级健康档案的对接。1、患儿集成视图。显示患者的全程动态。以时间轴的形式列出患者的所有门诊记录(用药、检验检查报告、诊断等)、随访记录、评估记录等等。2、治疗方案查询。区域儿科联盟医生可查询患者在专科医院治疗方案,并对照治疗方案开展后续的诊疗过程,保障患者的最大利益同时保证治疗方案持续性。二、基层儿科门诊电子病历系统。1、门诊电子病历模板编辑器。提供门诊电子病历编辑器管理功能,提供如下功能:(1)参考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用的儿科门诊病历而设计电子病历模板;(2)儿科急诊病历与儿科门诊病历大致相似,增加 “预检”内容的录入;(3)儿科早产儿随访记录增加“随访信息、ASQ结果”录入等内容;(4)能在基卫系统中进行病历模板数据维护,医生可以把录入频率较高的模板内容存为模板,便于病历书写时调用,提高书写效率。2、门诊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可以实现门诊病历与基层系统的无缝融合。基层社区儿科病历书写模板以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门急诊病历模板为参考,能在基层平台门诊医生工作站进行定制开发,病历内容可以对内容、临床管理进行质量控制。病历数据按国家电子病历数据集标准进行存储,能与厦门市基层云平台、社区其它的专科病历数据结构进行无缝对接。三、病历数据采集汇聚工具。1、病历数据采集配置。系统支持采集端管理、采集模板、采集来源配置、采集任务配置、采集策略管理、接口管理以及时间同步服务的配置管理。功能说明如下:(1)采集端管理(2)来源配置(3)任务配置(4)策略配置(5)接口配置(6)时间同步配置。2、病历数据汇聚监管(1)采集进度监控(2)服务器监测(3)异常处理。四、儿科病历数据质控系统。1、数据质控管理工具。为保证儿科病历数据采集过程的数据完整性,提高数据的采集质量,建立一套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及管理工具,包括数据上传质量和上传稳定程度两个部分。对病历标准化数据质量控制能包括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个部分的建设要求。2、数据质量监测与查询工具。儿科电子病历数据质量监管能根据设定的数据质量控制规则,系统自动记录病历的数据采集质量,并生成数据质量报告和评分,实现儿科分级诊疗平台的数据质量一体化监控管理。五、儿科专病管理小助手。1、专科门诊路径管理。提供用于配置管理专病门诊路径内容,主要包含检验检查、治疗用药、管理方案内容。2、检验检查内容指导。医生通过小助手提供的检验检查内容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引用需要的内容,即可将选中项目引用基层系统中的开检查检查模块,推送给基层系统作信息处理。医生只需要在书写完病历后,回到开检验检查项目页面再微调所开检验检查项目申请单,即可完成开申请单工作,提高医生工作效率。3、治疗用药内容指导。医生通过小助手提供的治疗用药内容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引用需要的内容,即可将选中药品引用基层系统中的开检查检查模块,推送给基层系统作信息处理。医生只需要在书写完病历后,回到开检验检查项目页面再微调所开检验检查项目申请单,即可完成开申请单工作,提高医生工作效率。4、管理方案内容指导。医生通过小助手提供的管理方案指导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引用需要的内容,即可将选中方案内容引用基层系统中的开检查检查模块,推送给基层系统作信息处理。医生只需要在书写完病历后,回到开检验检查项目页面再微调所开检验检查项目申请单,即可完成开申请单工作,提高医生工作效率。六、儿科业务协同管理。1、结构化病历共享。提供病历调阅服务能基于统一化电子病历模板计,使得医生可以快速地调阅患者在各家机构的历史病历数据,医生可以针对不同医疗机构产生的病历便捷地调阅指定患病儿童的诊疗数据,实现电子病历在多家医疗机构间的跨院调阅,采用统一的病历模板,避免多家医院重复转换的复杂性。2、非结构化病历共享。同一个区域内的机构,由于结构化的病历数据传输实效性存在一定的偏差,平台提供非结构化的病历传输与调阅,实现同个患者在不同机构内的非结构化病历的共享。3、综合随访管理。建立儿科疾病随访体系,实现儿科疾病随访处方模板配置工具,实现随访流程智能化管理。实现大型医疗机构与社区医疗机构随访数据共享。4、综合患教服务管理。建立儿科疾病患教体系,实现儿科疾病患教处方模板配置工具,实现儿科患教处方智能化管理。实现患儿家长自我学习及儿童健康管理。5、综合康复评估管理。建立儿科疾病评估体系,实现儿科疾病评估处方模板配置工具,实现评估体系智能化管理,覆盖儿童健康评估、疾病风险评估、治疗效果评估、康复效果评估等儿科疾病治疗效果全程评估。七、儿科分级诊疗协作系统。1、统一预约管理。能对接统一预约平台,实现儿科专家挂号预约、医技预约、床位预约等各种医疗资源的预约。2、双向转诊管理。儿科分级诊疗平台实现与厦门市分级诊疗写作平台的对接,衔接医院与社区之间患者流转的纽带。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对一些无法确诊及危重儿童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稳定转入恢复期的儿童,确认适宜者,将重新让该患儿返回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机构进行继续治疗和康复。功能说明如下:(1)门诊上转(2)门诊下转(3)住院上转(4)住院下转。3、医技协同管理(1)患者儿童到社区,由社区医生接诊,根据需要向上级医院发起检验检查申请单。(2)接收医院接诊台接收社区的申请单。(3)患儿家属到接收医院收费处进行缴费,并且到检验检查科室做检查,接收医生执行检查项目并且扣费。(4)患儿检查完毕之后就可以回家等候,接收医院完成检查并且出了报告之后由接口通知平台,平台在通过短信告知病人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患儿家属收到通知后,回到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就诊,医生查看报告。八、临床业务监管分析系统。建设分级诊疗监管分析系统,通过分析结果结合实施情况,对医院和基层机构之间的上下转诊情况进行判定,若上下转诊增长,则说明分级诊疗过程中存在积极有效的诊疗过程,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双向转诊”效果。1、门诊转诊率。2、基层社区门诊量分析。3、预约情况分析。4、儿科门诊费用统计。5、分级诊疗系统接入覆盖率。6、全市儿童传染病分布图。7、患儿就诊流向热力图。8、儿科专(慢)病管理分析。九、平台接口。针对本次项目所提供的平台可以提供数据标准接口,方便医疗机构接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有关合同附件为验收依据。6.1.2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并具备使用条件后,由甲方、乙方和监理三方对系统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如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或完成试运行阶段提出的功能修订,达到甲方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本合同要求为准,由验收小组按本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组织项目最终验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6.1.3在项目验收前,乙方应做好验收文件,包括系统安装、成果数据、技术文件、资料、项目总结等文件汇集成册,并通过甲方和监理方的审核。验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①产品需求文档;②产品设 计文档;③产品测试报告;④产品用户报告;⑤产品用户手册;⑥产品部署手册;⑦其他安全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的全部代码安全审计的合格证明材料。6.1.4.若项目验收不通过,乙方在规定时间整改后,再行验收。若再行验收仍不通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已支付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6.1.5.整体验收合格以通过甲方组织的终验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为准。验收合格报告出具日为系统验收合格日,并作为计算两年免费维护期起止日的依据。6.1.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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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书、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向乙方支付30%合同总价款的财政支付手续,即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266,640.00)。 | |
2 | 40 | 系统安装部署完成并上线且取得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的上线确认单,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书、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的40%的财政支付手续,即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355,520.00) | |
3 | 30 | 系统完成试运行并通过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的终验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金额10%即人民币捌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88,880.00)的银行履约保函、付款申请书、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30%的财政支付手续,即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266,640.00)。项目服务期满贰年,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由乙方提出退还履约保函的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银行履约保函,即人民币捌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88,880.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合同总价10%。。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止。。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0.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断、擅自转包工程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建设承包权,追回已经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甲方因该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10.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从应交付使用之日起,每延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缺陷,系统不能运行或部分功能不能运行,或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建设该系统、或擅自增减该系统功能,或者延期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必须返回甲方所支付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因该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双方共同修正,由此给工程造成的延期计入甲方延期,但不另行赔付。10.3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发生违约现象,则可按《合同法》进行诉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甲方接获有关诉讼(或仲裁)文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给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辩,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垫付或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合同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约束力。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李灵
签订地点: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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