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实验装置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实验装置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2.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实验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的说明: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实验装置1套
2. 预算金额:45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河北工业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系、河北工业大学工程流动与过程强化研究中心,是工程热物理方向,新能源研究是工程热物理的重要研究方向,本研究室历经10几年的研究,已经在秸秆生物质能设备研发方向上走到了国内领先高度。本着河北工业大学“穷其理”祖训,购置生物质热解和气化装置,用于科研和教学,十分必要。针对秸杆生物质的热解及气化机理研究的实验装置,在能够满足实验室的科研要求的同时,也可供本科教学开展演示性实验教学,或对外开放,提供公共交互平台,满足学校相关学科的要求。
该计划采购装置应具备满足热解、气化功能,气化功能需满足不同气化剂引入的能力,该装置对深入研究生物质热解机理,具有重要的价值。因为不是通用的实验设备,市场上没有相应产品,需要专业公司开发制作。
普朗特(天津)生物质能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秸秆生物质热解综合利用研发及设备制作的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具备实力。公司起步于2013年,专门从事秸秆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法人代表王序然,同时也是河北序然秸秆生物质能源利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秸秆生物质能源领域专家型企业家,王序然拥有专利如下:
《秸秆专用抓车》专利号:ZL********4460.3;
《生物质颗粒定量分装设备》专利号:ZL********4459.0;
《移动式炭化气化炉》专利号:ZL********3279.1;
《水循环烟气分离净化设备》专利号:ZL********2757.6;
《生物质炭化气化设备及工艺》发明专利号:ZL********4348.4:
《生物质炭化、气化、发电工艺及移动式炭气化炉》发明专利号:ZL********9641.2
《燃气除焦分析设备》专利号:ZL********6125.0
《双循环炭气联产自动炉》专利号:ZL********6703.8
其中:发明专利《生物质炭化、气化、发电工艺及移动式炭气化炉》和《双循环炭气联产自动炉》的专利权人是普朗特(天津)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秸秆生物质热解气化技术中,非造粒条件下实现连续运行难度较大,普朗特(天津)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具备非造粒生物质连续生产技术,属于创新技术,市场上没有同类竟争者,技术的含金量高。
综上所述,河北工业大学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普朗特(天津)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506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实验装置是专业性很强实验设备,广可用于生物质,尤其是秸秆生物质的科学研究以及工程仿真,探求生物质能科学机理和工程应用的物理及化学过程,是教学、科研不可或缺的研究工具,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张伟 | 天津城建大学 | 教授 |
秸杆生物质热解及气化,尚属科学研究范畴,市场上没有可用于科研及教学的产品,具有专属性,需要专门开发;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 王华君 | 河北工业大学 | 教授 |
秸秆生物质研究,属于工程热物理范畴,秸秆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尤其是不同气化剂的引入对生物质热解的化学过程机理的探索,对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具有重要的价值,该套设备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的企业针对采购目标专门开发,普朗特(天津)生物质能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生物质能研究的公司,技术水平不低,技术力量可满足此设备开发需要。具备承接此项目的基础,申请购买的生物质热解和气化实验装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 刘圣春 | 天津商业大学 | 教授 |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工业大学
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联系人:郝均璐
联系方式:***-********(业务),***-********(财务)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8年11月8日
招标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