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天然气锅炉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天然气锅炉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110802

三、采购人名称: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宜君县人民路68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9-528600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3室

联系人:冯工

电话:1772957390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1台

项目概况: 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安装进口天然气锅炉(含配件)1台。(本项目已经过进口产品论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宜君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供暖使用。

采购预算: 2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加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需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提供2018年5月-2018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磋商;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09 09:00:00至2018-11-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1 15: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8-11-21 15: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29573905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08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 天然气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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