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闲置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闲置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一说明

序号

内容

1

招标单位: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西安路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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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3

有效期:7

4

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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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期:2018年07月24日16时00分

6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西安路1111号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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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本项目招标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元/吨;最高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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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报价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二 招标程序
1.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人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3家参与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 招标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招标人,由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


三 招标文件
1.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招标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单位回函确认。
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报价截止期。

四 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书面报价书(报价单位:元/吨)
1.2 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3 保证金(以招标方开具的收款收据为准)
2. 保证金
2.1 报价人应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以招标方开具的收款收据为准)。
2.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单位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报价人擅自退出本次招标的;
(2)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2.3 报价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或现金
2.4 凡没有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交保证金的(以招标方收款收据为准),将被视为不符合报价文件构成而予以拒绝接收。
2.5 未中标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的三日内退还。
2.6 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 报价文件递交
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1.2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报价人应将招标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一并递交。
1.3 所有信封上均应:
(1) 清楚标明招标文件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和“2018年07月25日14: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3)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手印。
1.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5 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 截止期
2.1 报价人应在本次招标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规定的地址。
2.2 招标单位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报价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 招标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六 报价及对报价文件的评审
1. 报价
1.1 报价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按要求递交至规定的地点。
1.2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应在报价人签到表、报价文件密封确认上签字。
2. 报价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 报价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方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3 符合性检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3. 比较与评价
3.1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评审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比较和评价。
3.2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将考虑以下因素:
(1)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报价
3.3 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最高价中标:即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在所有参与本次招标方的范围内,报价最高的中标。

七 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
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平口钳毛坯件、平板等闲置物资处理
2. 实物存放地点及实物勘察时间
2.1 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2.2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西安路1111号
3. 报名时间及地点
3.1 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4日(上午9:00--下午16:00)
3.2 地点: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科(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西路1111号)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时间:2018年7月25日14:00分
4.2 地点: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会议室
5. 本次招标项目最终确定的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按报价(元/吨)×招标方实际处理的物资数量(吨)公式计算,支付招标方物资处理款。由最终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理物资的装卸和转运费用。
5. 联系人:刘昌钰
联系电话:****-******** 手机:133*****189




贵州遵义新立机械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闲置物资 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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