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拆迁安置房招标公告
绿源拆迁安置房招标公告
如皋经济开发区绿源拆迁安置房投资招商公告(2010zs026)
如皋经济开发区绿源拆迁安置房
投资招商公告
为了解决新农村开发中农民拆迁安置问题,经双方协商,现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建安置房,承包人(简称乙方)投资建成移交给发包人(简称甲方)后,发包人以回购方式分期支付工程款.现初步达成投资框架协议,予以公示:
一.工程概况:
绿源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如皋经济开发区新生居,目前计划建设安置房约7万平方米,共设一个标段。工程内容为小区内土建、安装、市政、绿化工程。
二.工期
本工程工期 多层7个月,高层12个月,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工期。乙方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回购总价的万分之一,如到期不能及时交付,每拖延一天按回购总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不能交付,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所建工程的垫资作为延期赔偿金赔付给甲方,同时扣除10%的合作保证金。如遇到工程地基加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误工,则顺延工期不视乙方违约,工期顺延日历天数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三.工程质量:合格
四.工程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回购价计算
回购价计算: ①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土建按2004年《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按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市政工程按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下浮15%(认价及签证不下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②室外小区内供电、自来水、有线电视、通讯、煤气的配套费用以115元/m2 ,建筑面积按法定单位提供的斟探测量面积计,由甲方向乙方统包回购;其中有线电视、通迅不含开户费、移机费,煤气管道不含施工费仅含煤气管道施工的配合费,水表安装到位,不含电表安装。③有定额依据的按照定额依据结算,不可套定额的,双方询价,由甲方审价部及现场代表共同认可审价后乙方实施,并入总造价; ④园林绿化工程,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价格由甲方按市场价综合确定.⑤材料结算价格按照合同施工工期内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计算,缺项部份参照南通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双方认质认价。⑥按照苏建价(2009)107号文件规定,对工程结算的措施费计取双方约定如下: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措施费按相应计价表及其含量执行(垂直运输机械及降水等费用按施工方案和现场签证执行);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按相应标准费率的上下限的平均值计取。⑦工程价款经如皋市审计局审计后确定。⑧管理费:乙方按最终审计价为基础向甲方收取适当管理费(≤7%)。
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相关施工便道由乙方自行建设及维护。
六、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至40%,余款满二年内付清,每满一年付50%。工程审计未完成时,按建筑面积*800元/m2,配套工程按建筑面积*100元/m2的单价作为工程审计前的拨款依据.
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回购款(超过一个月),甲方除应返还乙方所有垫资应付款的本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本利率的利息。
八、合作保证金:自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不少于预估造价的10%作为合作保证金(预估工程造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计),最低不少于柒佰万元. 合作保证金到位后,两天内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不按时缴纳合作保证金,甲方则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乙方完成基础工程后,甲方退还乙方30%合作保证金,完成主体工程后退还50%合作保证金,工程交付后退还全部合作保证金。
九.其它事项:
农民工工资:因乙方在本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农民工上访问题且不按甲方要求限时解决,则每出现一批,罚款10万元,且工程造价下浮2%。
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按国家及行业要求进行投保。
十、竞标条件
竞标资质:
(1) 满足工程招标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项目.
(2) 企业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含)。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如有悉数接受以上条件且符合竞标资质的企业,可在框架协议公示期内(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5月17日11: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竞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中标后转为工程合作保证金的一部分),竞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竞标保证金采用已入帐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缴纳户名: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如皋市农行城中分理处,账号:***************。(招标人委托如皋市招投标中心代收代退),同时在公示期内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大厅(如皋市如城镇海阳路396号)递交相关资审材料并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单位价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8、本单位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9、缴纳保证金的收据
按顺序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好,原件带来核对.
十一、发包人在公示期满后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发包人回购价作为评标因素进行竞标,回购价最低者中标。
十二、时间按排:
公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日至5月17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2010年5月17日12时至5月17日18时招标人到报名单位实地考察
竞标时间:2010年5月18日15:00时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拥生 ****-******** 139*****056
联系地点:如皋市如城镇益寿北路工发大厦十楼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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