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导直流限流器示范工程建设设计、非常规物资、施工、大件运输、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等总承包招标公告

超导直流限流器示范工程建设设计、非常规物资、施工、大件运输、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等总承包招标公告


超导直流限流器示范工程建设设计、非常规物资采购、施工、大件运输、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等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超导直流限流器示范工程建设设计、非常规物资采购、施工、大件运输、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等总承包(项目编号:****************)已由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南方电网科技[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1)电气一次部分:金牛换流站汇流母线至青澳换流站负极加装1台超导直流限流器及其配套设备等;2)电气二次部分:金牛换流站汇流母线至青澳换流站负极加装1台直流超导限流器及附属设备相应的控制、保护、信号及相应的二次回路,包括二次设备的屏柜布置,直流超导限流器阀冷控制保护及限流器本体在线监测系统,塑城、金牛及青澳三个换流站的直流控制保护、换流器控制保护、阀控系统的升级,金牛换流站火灾报警、视频及环境、围墙安保系统等辅助系统扩容,站内原有的二次设备的改接线等。交直流站控系统扩容,站级控制系统及直流保护升级、换流器及阀控系统升级,火灾报警系统及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扩容,站内原有的二次设备的改接线等。3)变电土建部分:金牛换流站汇流母线至青澳换流站负极加装1台超导直流限流器及其配套设备等的用地情况分析、设备基础、配套建构筑物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12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3月 31 日.总工期: 468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378日历天。(以实际批复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按《超导直流限流器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可研批复的规模,勘察设计、非常规物资采购、施工、大件运输、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等总承包以及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超导直流限流器示范工程建设设计、非常规物资采购、施工、大件运输、新技术应用研究测试等总承包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4,269.6

4,269.6

500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

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报名单位注册且具有高级职称。

5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项目所在单位正式发文为准)。

6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8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 年11月1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5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陈工 ***-********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1月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金砂路7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50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林工

电话:****-********

电话:189*****090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 年11月8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测试 大件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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