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镇银厂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村公所组-野鸡坪聚居点)工程比选公告
龙华镇银厂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村公所组-野鸡坪聚居点)工程比选公告
龙华镇银厂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
(村公所组-野鸡坪聚居点)工程
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龙华镇银厂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村公所组-野鸡坪聚居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屏发改发 {328} 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8]203 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摇号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龙华镇银厂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村公所组-野鸡坪聚居点)工程 |
建设地点 | 龙华镇银厂村 |
实施时间 | 共90 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
建设资金 |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道路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各施工单位开具证明时需本公司人员持授权委托书。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龙华镇银厂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村公所组-野鸡坪聚居点)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屏山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比选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和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职。
(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3)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下载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再自愿到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县王府井商业街1号楼2楼):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等(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相关工程师资格证,监理单位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缴纳的年度抽取保证金复印件。
(7).比选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11 月8 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11 月12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截止。
3、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4、.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 | 二次报价 | 208.5565 |
七、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至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8年11 月13日16 时00 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3个(或2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现场报价单必须密封完整)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
3.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邮编:645350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169
代理机构(全称):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屏山县王府井商业街一号楼2楼
邮编:64535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185*****520
附件: 1.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工程量清单
3.施工图
4.现场报价单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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