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棉油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购买返迁安置房公开招标公告
昌黎县棉油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购买返迁安置房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QHYZB-2018-74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昌黎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昌黎县建设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光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鹏 ****-*******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购买返迁安置房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房源在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套数不少于64套; (3)具有承担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和经验; (4)供应商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打印网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1-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1-15
时刻说明: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9 09:30
开标时间:2018-11-29 09:30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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