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107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107照明工程(燕赵北大街-石家庄机场收费站)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7照明工程(燕赵北大街-石家庄机场收费站)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正定县(正定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正行审招标核【201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燕赵北大街-石家庄机场收费站。建设规模:燕赵北大街-石家庄机场收费站照明工程。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为止。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09至2018-11-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办公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03 09:00,地点为 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办公区)第三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正定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
邮编: | 0508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刘晓娟 |
电话: | 电话: | ****-******** 155*****990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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