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JZC-(2006)竞字第18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04-2006年间承接的同等规模的电梯安装工程成功案例(合同采购量在2台以上)2个以上(含2个);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所需采购电梯的原品牌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必须具备产品厂方颁发的2006年度销售代理证书或授权书,参加谈判时最好取得产品厂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支持文件;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安装1.5/S以上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和电梯维修安全资质证书,同时符合我国GB-7588-2003、GB-10058-10060等有关电梯的制造与安装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合格的供应商(含分公司)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3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产品制造商直接参加谈判(竞标)的不受此条的限制,但其在镇江、南京、扬州、常州地区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经注册登记);
(7)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8月15日至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3)符合条件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主体为电梯设备(2台),需安装到位。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0.5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5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2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七、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6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八、谈判时间:2006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九、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十、项目联系人:刘春、李斌
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号:********593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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