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就业局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茶陵县就业局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就业局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4日

3、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8〕000140;委托代理编号:ZZGZCL(C)-2018-094

4、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八章相关内容

5、更正内容:

5.1 原招标文件P16第四章茶陵县农村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协议书“二、委托管理协议期限:自2018年 月日起至2019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现更正为:“二、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为两年(即服务期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若第一个合同期内每个季度工作量化考核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的,第一个合同期满则继续签订第二年的合同,委托管理费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可上浮10%以内(含10%);若第一个合同期内工作量化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2 原招标文件P16第四章茶陵县农村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协议书“三、1、付款条件:根据工作要求量化计分情况支付委托管理费:工作量化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得分比例支付委托管理费;工作量化得分80分以下的当季度委托管理费不给予支付。若省人社厅考核办法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现更正为:“三、1、付款条件:根据工作要求量化计分情况支付委托管理费:工作量化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得分比例支付委托管理费;工作量化得分80分以下的当季度委托管理费不给予支付。若省人社厅考核办法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工伤保险由乙方按月缴纳,再向采购人按月申报补贴。”

5.3 原招标文件P16第四章茶陵县农村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协议书“三、2、3、工伤保险补贴,在协议期内,由委托管理的服务机构代农村劳务经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现更正为:“三、2、3、工伤保险补贴,在协议期内,由委托管理的服务机构代农村劳务经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委托管理的服务机构须按月缴纳工伤保险,再向采购人按月申报补贴。”

5.4 原招标文件P16第四章茶陵县农村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协议书“三、2、4、委托管理费为每年万元,由甲方根据工作要求量化计分后,按得分比例支付给乙方。”现更正为:“三、2、4、委托管理费为每年万元,按季度由甲方根据工作要求量化计分后,按得分比例支付给乙方。采购人每季度中期可根据委托服务机构的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支付该季度委托管理费的40%。

5.5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茶陵县农村劳务经纪人委托管理协议书P17“四、6、每年至少对农村劳务经纪人进行一次法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和“五、2、协助乙方对农村劳务经纪人进行相关法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现更正为:“四、6、协助采购人组织农村劳务经纪人进行相关法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和“五、2、负责组织农村劳务经纪人进行相关法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5.6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项目要求及说明P62“十三、其他 3、投标人中标后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对劳务经纪人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等”现更正为:“十三、其他 3、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采购人办公处设立专门的业务窗口并指派专人负责业务,对劳务经纪人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5.7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10时00分变更为2018年11月23日9时00分。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7、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茶陵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茶陵县公园路       地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联系人:刘奇               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委托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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