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及集成(重新启动)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及集成(重新启动)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项目(重新启动)


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项目(重新启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招标中止公告,技术方案等已调整完成,现发布重新启动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项目(重新启动)

二、招标编号:CSGDGK-*******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5号线呈南北走向,主要沿万家丽路行进,线路全长35km,共设26个车站。其中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5km,设车站18座(其换乘站7座),均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28km,最大站间距2.44km,为毛竹塘站至板塘冲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87km,为芙蓉区政府站至万家丽广场站区间。

全线设水渡河车辆段一处,位于万家丽北路与蟠龙路西北象限。设置控制中心一座,与1、2、3、4号线共用杜花路控制中心。全线设置两座主变,分别为长善路主变和天际岭主变电。

五、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线22.5Km(含控制中心,土桥车辆段,18个车站,2座主变电站)的通信系统部分子系统设备以及所需的软件、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采购和系统集成、安装督导、调试、开通及培训等服务。

(1)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的公安通信系统(含公安数据网络、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公安无线通信引入系统、公安有线调度和公安通信电源等);

(2)控制中心、各车站的专用通信系统(含传输、公务电话、专用电话、广播、时钟、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监视系统、集中录音系统和集中告警等);

(3)车辆段、主变电站的部分专用通信系统(含传输、公务电话、专用电话、时钟、办公自动化系统、集中录音系统和集中告警等)。

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设备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2019年5月开始供货,2019年7月完成供货及调试,具体供货日期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为自试运营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若投标人提供的子系统(包括专用通信系统的传输、公务电话、专用电话、广播、通信视频监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安通信系统的公安数据网络、公安无线通信引入、公安有线调度、通信视频监视和公安通信电源系统)不是其自身生产或制造的,则投标人须获得该子系统供货商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1项(含)以上入围业绩。

入围业绩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独立完成的已试运行/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通信系统(至少包含专用通信和公安通信)集成项目业绩;或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独立完成的已试运行/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通信系统(至少包含专用通信和公安通信)总包项目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原件和业主出具的《试运行/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试运行/运营证明》上的试运行/运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

4、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2月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8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1.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1.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1.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2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2.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2.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2.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4.3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7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包投标商务文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四、监督部门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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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集成 通信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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