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岭镇景区游览观光电瓶车招标公告

枫树岭镇景区游览观光电瓶车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ZJCGZF[2018]165-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枫树岭镇景区游览观光电瓶车6330000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8-11-09至2018-11-27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综合财务室

3.标书售价(元):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价并加盖原厂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11-30 09:00:00

七、投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开标室(从四楼综合财务室上五楼)

八、开标时间:2018-11-30 09:00:00

九、开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开标室(从四楼综合财务室上五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6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9109900257940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813937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盛

联系电话:0571-64846862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枫树岭镇枫林前街4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观光电瓶车 游览 枫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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