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第八处关于警卫勤务护卫车辆招标公告

公安局第八处关于警卫勤务护卫车辆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第八处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警卫勤务护卫车辆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七、 申请理由: 1、 基于杭州市公安局第八处承担接待来杭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等警卫任务。警卫车队中,警卫车辆由前导车、摩托车及护卫车组成,杭州市警卫勤务中现使用的前导车及摩托车均为进口品牌大排量机动车。 2、 依照公安部警卫局《警卫执勤装备规范》,地市警卫勤务护卫车必须使用大排量且具备突出加速性能的越野车,以保证良好的机动性以应对路线突发事件,国产品牌现有车辆无满足相关要求的车型。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张劲松高工浙报集团
夏梓华高工杭州港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杨其锵高工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蒋悦红工程师杭州英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杨金祥律师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鉴于杭州市公安局第八处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行警卫任务的突发性等原因,警卫勤务护卫车采用进口车辆能同时满足排量大且油耗较低,机动性强,安全性能强,外观稳重,车内空间大而舒适,车身视野开阔等优点。而国产越野车不同时具备以上优点。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第八处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187*****1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车辆 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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