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的招标公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ZC
********31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1 |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诉讼服务部分)工程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抚顺市望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诉讼服务部分)工程。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
*******.9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91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诉讼服务部分)工程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企业。(2)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3)近三年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得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 2018年11月16日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3、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4、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北京时间10: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
联系人:朱效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德商春天里
项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传真: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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