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机关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越城区机关食堂钢结构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越城区机关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的食堂工程 (施工)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越城区机关食堂工程
2、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延安路区机关大院内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
6、招标估算价:40万元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工程类别:钢结构三类
9、质量要求:合格
10、工期要求: 共60日历天
二、部分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带(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法,投标下浮率幅度8~18%(提供业主标底预算)
4、中标方式:最接近基准下浮率者中标
5、工程款支付:甲方在开工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钢结构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25%,决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造价的95%;余款在保修期二年满后28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企业、项目经理):企业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项目经理专业等级要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主要的资格条件: ①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⑥对应的建造师B证⑦安全员C证⑧绍兴市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IC卡),以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⑧《证明》原件(详见附件);⑨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具有钢结构施工经历,报名单位须出具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如资料造假或中标后被查实未直接参与本工程直接现场管理,业主有权取消该施工企业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不退还)。
四、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19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五、报名地点: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室内(市区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
六、招标联系人:孙鲁权张建立联系电话:******** ********
七、备注: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及资料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证明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名字)为本公司职工。于 年从事了(业主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具有钢结构实际施工经验。该工程为 结构。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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