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次)招标公告

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我单位就盐城市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二次)

三、项目预算:15万元(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科研院所等(资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4、对环境保护综合应急管理具有深刻理解,熟悉国家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导则。

5、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编制工作,必须在合同要求期限内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询价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邮箱(thzfcg123@163.com)回复和确认。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地点: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每个分包工本费:300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报价,开标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七、采购人情况

投标人投标前,应当与使用单位联系,完整的了解采购需求

(一)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如华  电话:153*****877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工    电话:138*****541

电子邮件:********6@qq.com

地址:盐城市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六楼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5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电汇、网汇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本票、汇票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江苏明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黄海支行

帐 号:****************020

财务咨询电话:180*****261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

江苏明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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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预案 环境 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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