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寨乡高山羊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丁寨乡高山羊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受咸丰县丁寨乡高山羊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该单位丁寨乡高山羊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三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丁寨乡高山羊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三次)
三、项目概况:
1. 丁寨乡高山羊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三次)位于丁寨乡高山羊村,主要工作内容:党群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具体详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湖北有预字(2018)第DY-030号及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2. 项目预算:867919.75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 建设地点: 丁寨乡高山羊村;
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 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五、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见磋商文件)。
七、 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天 8:30-12:00;14:30-17:3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300元/份(缴纳方式:现金或转帐),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该费用用于文书制作成本费。
3. 缴纳磋商文件费用账号:
开户行名: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高乐山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201 0000 0022 94529
4.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交通局一楼(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
八、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1. 投标报名登记表壹份(见附件一);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3.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6.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见附件三)。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09:00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6日上午09:00时,咸丰县楚蜀大道交通局一楼视频评标室(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十一、 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丁寨乡高山羊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187*****888
地 址:丁寨乡高山羊村
2. 招标代理: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吴先生 叶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交通局一楼
2. 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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