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公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邀请公告
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公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邀请公告
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蓝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公开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公开采购项目
1.2、项目总预算(元):标段一:入户调查(*******元) 标段二:质量核查与评估(429400元)
1.3、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总价(元) |
1 | 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 |
2 | 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质量核查与评估 | 429400元 |
1.4 项目其它情况说明:
无。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18〕113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ZCG2017-01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注:以上要求近三个月均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5.2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 月9 日至2018年11 月1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到 12 时,下午 15:0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19号)(提交报名资料时,先电话联系:186*****866)认购招标文件;认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6.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 12月5 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金泰路199号湘江世纪城富湾国际5栋802室
联 系 人:刘纪程
电 话:186*****866
采 购 人:蓝山县财政局
地 址:蓝山县塔峰西路341号
联系电话:137*****566
联 系 人:唐莉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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