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业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高新区工业大道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梧高新区发【2018】77号和【2018】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梧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梧州高新区工业大道,项目起点位于桂江北岸、莲花大桥桥头,起点桩号K0+000。路线呈的北走,沿中线回北部设,本项目终点位于思良江南岸、大新桥桥头,终点桩号K4+334.640。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长度为4.3346km,排水长度约10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采用3m人行道+21m路面(双向四车道:3m非机动车道+3.75m行车道3.5m行车道+0.5m路缘带+3.5m行车道+3.75m行车+3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宽度。包含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混凝土路面提升改造为沥青路面、原片石明渠改造、人行道的铺设等,不含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2月9日。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包含路基排水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过路管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不含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 11 月 9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新梧州高中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新梧州高中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格的2%。
进度款支付方式:(1)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中勘察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按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评审规定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
(2)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每月支付,承包单位每月20日递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经项目监理、业主审核并报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月5日前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每月支付进度款宜以该项目实际合同价中建安工程款为依据,在实际合同价未确定之前,每月支付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承包人中标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本项目结算按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评审规定审核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壹年)满后,并经监理、业主确认工程无缺陷责任后,45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梧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工业大道6号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 栋
1单元1008号房
邮编:543000 邮编: 543000
联 系 人:林工 联 系人: 黄泳瑜、周子然
电话:****-*******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wuzhouyunlong@163.com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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