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综合楼安保服务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综合楼安保服务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综合楼安保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本项目原定投标人必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有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三家以上的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原件)。

3、拥有保安在职人员人数规模达200人以上。(提供在职不少于200人的保安人员花名册名单、社保部门盖章的员工四险证明、人社部门见证的合同、保安员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现变更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有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三家以上的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原件)。

3、拥有保安在职人员人数规模达200人以上。(提供在职不少于200人的保安人员花名册名单、社保部门盖章的员工四险证明、合同、保安员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采购文件第37.4条更改如下: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二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最高限价3300元每人每月。请各潜在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于3300元每人每月,同时按单价计算的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55万元。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综合楼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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