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学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准则,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民主管理、严格依法治校,全面推进并落实校内重大决策和主要工作的公开,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星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校长李静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成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有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印发专题会议纪要,及时通报议事程序与结果。三是实施学校领导、职能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四级值班制度,听取师生意见、落实师生关切。四是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两周安排一位校领导接待师生及外来人员来访。五是开通校长信箱,开展“校长有约”活动日,公布学校领导电子邮箱,听取师生意见,解决师生学习、工作以及生活困难。六是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民主决策,并印发纪要,公开议事程序及结果。七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校园网、OA办公系统、学校官微、二级学院官微、学生处及招生就业处等微信平台,公开重要信息。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信息、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服务、干部、人事、财务、资产、基建、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与安全保障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现任领导、历任领导、历史沿革、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图书情报等信息。

2.文件与制度。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学、科研、学生、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及有关数据信息。

3.招生就业与学生管理。包括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考安排、录取信息、招生考试咨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统计等信息;学生考试纪律、学位授予、奖助评审政策及评审程序与结果、转专业政策程序与结果等学生管理信息。

4.干部与人事管理。包括干部任免、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师资招聘录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晋级、教职员工参加教育管理等有关人事师资信息。

5.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制度、专业建设、教学工程、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习基地、质量监控、教学成果、学位授予等信息。

6.科学研究。包括科研项目申报及评审结果、科研奖励制度及奖励结果、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学风建设、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等信息。

7.财务与资产管理。包括财务与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审计信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与物资采购与报废信息。

8.基本建设。包括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公告、中标公告,建设过程中的变更事项,经费预算、决算等信息。

9.师生因公出国(境)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包括出访的时间、地点、国(境)外停留天数、交流项目、经费来源等信息。

10.后勤与安全保障。包括饮食服务、保洁与校园绿化、安全保卫等企业招标公告、招标结果,各类维修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结果,校园安全等信息。

11.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社会关注和需要知情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和途径

学校按要求通过网络(学校官网http://www.nxnu.edu.cn)、文件、校报、年鉴、学生手册、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微信平台(nxsfxy1975)、OA办公系统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学科研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会、全校干部大会等各类会议,党委会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上情下达、广泛征求意见,从不同层面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财务、人事、基本建设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受到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1.招生信息公开

本科生、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高考阳光信息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学校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录取结果、录取最低分数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同步发布。公开招生与就业咨询电话、微信平台、QQ等咨询服务通道。组织工作人员赴区内各市县高级中学进行招生咨询。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2.财务信息公开

通过OA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查询平台等渠道公开财务管理制度、预算决算及收费等信息。开通“宁夏师范学院财务信息查询平台”,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报告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接受教职工监督。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减免政策等信息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章程、新生入学须知等进行公开,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人事信息公开

通过OA办公系统、人事处网站公布人事管理制度,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等信息均通过OA办公系统、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通知,及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4.基建信息公开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按程序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和中标公告。凡涉及建设工程的变更、调整、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出、工程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学校基建领导小组会、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并以纪要的形式在学校OA公务系统向全校公布,并接受监督。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本年度,学校陆续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电话或邮件,截至目前,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教代会提案征集、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与民主测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题工作调研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类分层评议,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评议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8年度,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投诉、举报、诉讼及追责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意识越来越强、内容越来越全、方式越来越多。通过信息公开,促进了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完善,得到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虽然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学校将继续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落实责任、规范程序,以民主促建设、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开拓信息公开新渠道、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满足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需求,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附件: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度信息公开清单事项网址链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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