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JXTC********51C1-002)
招标代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0
报名截止:2018-11-16
所属地区:江西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电子电器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1. 招标说明

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并授权南昌市水务局为本项目PPP实施机构,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改造、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昌市水务局委托,为本PPP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的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进行资格预审,请已进行本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TC********51C1-002)

2.2、项目地点:南昌市

2.3、项目概况、规模及特点分析:

航空城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昌市航空城组团东岸产业基地航空城东北角,占地48.6亩。服务范围西起瑶湖、东至焦头河、北抵赣江、南达抚河,包括南昌市瑶湖组团东岸产业基地、麻丘综合区以及麻丘镇以南至抚河的预留区域。 航空城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 20万m3/d,一期工程规模4万m3/d,分两阶段建设,目前建设一阶段,处理规模为2万m3/d,预处理、污泥处理设施、辅助用房等均按照土建4万m3/d的规模建设。主体工艺采用改良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但无法满足一级A标准的出水要求,因此需对其进行改造。

本项目为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厂处理规模维持不变,规模仍为2万m3/d。提标后污水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除臭执行二级标准。

2.4、风险提示

2.4.1 该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了BOT运营模式,运营期20年,目前尚未开始运营。

2.4.2 现对已建生物反应池进行改造,调整缺氧区与好氧区的池容比例,增大缺氧区,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回转过滤器的工艺,并对已建预处理区、已建反应池的厌氧区、缺氧区、污泥处理区进行除臭处理,除臭采用土壤生物滤池、离子除臭等技术(具体以经批复的工程技术文件为准)。

2.4.3 本次提标改造利用厂内现有控制用地。

2.4.4 本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建设期约1年,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工,且必须具备投入正式商业运营的条件,接到实施机构正式商业运营通知后须立即投入运营。各专业技改联系紧密,土建、安装、生产运营需做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压缩停产(减产运行)的时间和次数,尽量达到边运行边施工。本次提标改造,具有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新老工艺对接整合连续性强、协调面广等特点,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和联合调试风险。

2.4.5 社会资本方和现有经营方运营合作的问题由其自行协商解决,必须保证出水达标。潜在社会资本方需充分理解本项目工作内容,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与现有经营方对接,保证项目在2019年底顺利完成。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建议潜在社会资本方与现有运营方深入对接,取得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书面证明。如因双方配合不善,导致本项目无法按时完工并投入运营,一切风险均有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并在合作期结束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6 项目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拟采用ROT(改造-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商业运营、管理和移交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获得服务费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合作期限取20年(含建设期)。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具有完全产权的项目资产(含相关权益)按项目合同要求无偿移交给政府。

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2.7.1 项目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7.2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由中标的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2.7.3 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南昌市

2.7.4 注册资本金金额不低于项目资本金金额。

2.8 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2.8.1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总投资为 3633.65万元,资本金比例暂定为不低于总投资的30%,全部由中标的社会资本出资,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

2.8.2 融资资金:本项目融资总额约为总投资的7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采用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等方式筹措。

2.9 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期)。

2.10 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和政府付费相结合。

2.1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申请人或其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申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1)申请人(包含参股或控股公司)具有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

3.5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小组,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 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购获取格预审文件。

5.2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投标申请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5.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号开标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上公布。

8. 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以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9. 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昌市水务局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市政府大楼南七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XXXX

项目名称: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

致:南昌市水务局、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南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航空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确认,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人情况:)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航空 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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