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光网五期)流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光网五期)流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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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光网五期)流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公示编号: | SHDYLYCGGS********05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8-11-12 10:1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8-11-15 10: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光网五期)流媒体设备购置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图像监控系统(光网五期)流媒体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次需为北区平安城市项目高清转发服务器(软硬件一体)、PVG高清节点控制器、流媒体转发服务器。依据公安静安分局出具的用户推荐函,选定东方网力的产品,并希望选择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提供集成服务。东方网力出具项目授权函对公安的要求予以确认。经总办会通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方式,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原厂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共4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电话:***-******** 邮箱:taoyixin@shtel.com.cn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2401室 邮编:20012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日 期:2018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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