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垃圾处理与停车场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垃圾处理与停车场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XZLZ-100502
西藏林芝地区林芝县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垃圾处理与停车场路面硬化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我公司受西藏林芝地区林芝县卫生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二)建设规模:60/m3医院污水处理站一座;50㎏/h医疗垃圾处理设施一套;停车场路面硬化约650㎡。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林芝地区林芝县卫生服务中心。
(七)工期: 120天。
(八)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藏备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保护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贰级(含贰级) 以上的相应专业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及高原建设项目施工经验。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0 年 5 月 13日至 2010 年 5月 19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芝地区建设局有形市场交易中心)报名。
五、投标企业报名时须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鲜章留下存档)
(一)、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带法人身份证明书);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相应专业的建造师证书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五)、投标企业公章。
六、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 标 人:西藏林芝地区林芝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林芝地区建设局有形市场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房 燕 秋 苏 燕
联系电话:136*****099 139*****939
传 真:****-*******
邮政编码: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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