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完善重点省道电子监控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完善重点省道电子监控设备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6)1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委员会 以津交委发(2018)14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资金来源:区财政解决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完善重点省道电子监控设备工程。
2.2工程地点:省道106线、107线、312线、208线、348线、311线、玖龙纸业。
2.3工程规模及内容: 重庆市江津区S348、S208、S106、S107、S311等省道视频监控图像抓拍电子测速卡口工程,建安总投资约248.64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江津区完善重点省道电子监控设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并交工验收合格合同价在2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交通监控业绩1个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须提交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单位”栏里有本单位名称的附图列和网址。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12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jqjyzx.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00 分至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洲东路9号
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5-9、5-1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138*****8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