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生态公园灯光球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滨江生态公园灯光球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JDZB-*******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滨江生态公园灯光球场建设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交易性质:市政工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铜陵市长江生态岸线。 2、建设规模:滨江生态公园灯光球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60万元。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室外工程、绿化工程、沙滩排球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揽过一项面积不小于500㎡(面积以合同所述为准,合同中未表明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的硅PU球场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其他要求: 无。 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后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委会审查。 3、受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被铜陵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2)被铜陵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3)被铜陵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24个月。 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分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信用信息栏,具体分值等信息以开标当日“铜陵市(含县、区)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分值汇总表”为准。 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并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下午 3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中联大厦三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 六、重要提示 本项目不启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审。 七、联系方式
八、保证金账号
九、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5时00分 地点为: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详细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中联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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