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2×330MW亚临界机组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ZJZB10-120
所属地区:新疆
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采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邀请己经生产过二台330MW汽轮发电机设备的制造企业或由制造企业依法自愿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下简称“投标人”)并成功投入商务运行三年及以上,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2×330MW火电机组的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05年5月13日起-5月20日至的八天内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物资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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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东门二楼201室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国电物资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联系人:洪宇,周强。
7.汽轮发电机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時间为2010年6月8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地点:首创股份新大都饭店,北京西城区车公庄路21号,邮编10004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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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時间为2010年6月8日,北京时间10:00整,会址见大堂路标。
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人: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车县北郊
联系人:顾书山
邮政编码:842000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625室
邮编:100034
邮箱:shutirong@cgdc.com.cn
联系人:舒悌荣(出售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6条联系人联系)
附:回执确认单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
2×330MW亚临界机组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
回执确认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招标分包号
设备名称
联
系
人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是否参加投标
网上邮寄或其他
注:1.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通讯地址”应注明承办本次投标的部门名称。
4.“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标书费电汇底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