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部保障大队净水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保障部保障大队净水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保障部保障大队净水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XZZB-HNSXZ-********

3、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预算金额为60.00万元;

4、招标项目内容:采购中央管道循环水处理系统1套。(详见设备购置清单)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6、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4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截止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后,否则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资料(提供财务报告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记录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不良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表——需提供所在单位近6个月以上工资表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声明);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为原件)需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交代理机构留存。

12、本公告在、《拉萨晚报》上刊载。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西藏总队保障部战勤计划处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东路15号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塔玛示范小区商住楼东侧六楼

联系人:荣女士

联系电话:180*****507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标签: 安装 净水设备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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