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公安局宫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附属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正宁县公安局宫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附属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8】56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公安局宫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基础设施附属工程,已由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正建发(2018)2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安装电动大门一套,修建砖围墙95.43米,透视围墙26.47米,树池24个,混凝土缘石201.6米,原有围墙维修(粉刷)80.87米,混凝土硬化场地(C30混凝土面层)1734.2平方米,C型地沟(1.2×1.4)50米,无缝钢管(DN700)100米,修建15平方米锅炉房一间,以及配套给排水及电气照明等。招标控制价:649788.42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锅楼房土建、锅楼房给排水、锅楼房照明、门仓土建、室外附属土建、室外附属给排水、室外附属采暖工程。
2.3建设地点:正宁县宫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院内。
2.4计划工期: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2月16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11月12 日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News_8226_1.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9时30分。
5.2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 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yggzyjy.gov.cn/)发布,同时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ysjs.gov.cn/)公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公安局
地 址:正宁县北街12号
联 系 人:肖东强
联系电话:187*****6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王宏康
联系电话:180*****945
2018年1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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