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 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交规划函[2018]32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图们城区段界河码头水域选址位于图们江,吉林省图们市图们江与嘎呀河交汇处下游,紧邻G302国道。本项目建设工作船码头1处、越冬坞池1处、船台滑道1处,侯工楼1座,仓库1座,同时建设相应的道路、土建、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拟建码头位于中朝界河图们江左岸,图们江公路桥下游2.5公里处,占地面积33030平方米,使用港口岸线605米,建设3个工作船舶位,1个越冬坞池和1座船台滑道,建设护岸270米,生产及辅助生产建设物约1085平方米(其中候工楼607平方米、仓库469平方米、卷扬机房9平方米),堆场1705平方米,相应建设进港道路、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等配套设施。
码头为直立式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前方平台长100米;越冬坞池采用挖入式布置,长194.3米,垂直向平均宽度42米;船台滑道长86.9米,宽15米,坡度1:11,后方布置堆场、候工楼、仓库、卷扬机房等。码头采用重力式现浇混凝土结构,越冬坞池采用半斜坡式现浇悬臂挡墙结构,船台滑道,候工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仓库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
码头和后方堆场采用1台10吨汽车吊,码头和堆场间运输采用20吨牵引平板车,船台滑道采用1台10吨卷扬机供日常绞船上岸,并配置10个橡胶气囊等生产设备。
工程投资估算4280万元
2.2 项目编号:SHA-JI-FW-002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工可立项批复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汇总。地质勘查深度达到施工图深度,供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使用。地质勘察根据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3.0.2.1条款规定的 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一次性勘察。
2.4设计周期:
设计人于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并交招标人组织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0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5 勘察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批复为止,提交勘察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3.1.2 具有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3年~2017年)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类似码头或航道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连续亏损。(提供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3.4 人员配备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设计工作五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工程设计;
3.4.2 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设计工作五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工程设计的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4.3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及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从事勘察工作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码头或航道工程勘察的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4.4 提供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勘察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11月 14 日至 2018 年11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时至16:00分(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勘察及设计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但至少要注明牵头人及职责分工),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现金,请通过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开 户 名: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望京支行四元桥分理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2 月4 日上午10:30 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8年12 月4日上午10:30整。
6.2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jl.gov.cn/)、吉林省航道管理局网站(http://jtyst.jl.gov.cn/hdj/)、(http:///)中国经济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吉林大街6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号
邮 编:132013邮 编:100082
联 系 人:常 峥联 系 人:安少峰
联系电话:138*****647电话:135*****621
传真号码:****-********传 真:***-********
电子邮件:********9@QQ.com
日期: 2018年1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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