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海原县新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新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局 以海发改发【2010】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新区

2.2建设规模内容: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3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3.4公顷;收集转运站6座,建筑面积:780㎡;市容管理用房(包括办公用房、车库、门房、浴室等)700㎡;场区道路及土工膜、土工布、排污管网、机械设备;

2.3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有土工膜、土工布生产及安装的专业厂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报名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5月14日至2010年 5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30_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熏西街370号四楼西区(中机招标公司)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建造师证、外地投标单位须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料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_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城北街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王兴杰 联 系 人:叶佳辉 、 王旭
电 话: 137*****786 电 话:****-*******139*****432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citc_nx@163.com


2010年 5 月 1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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