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城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陶瓷城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中卫市美利工业区陶瓷城基础设施工程
中卫市美利工业区陶瓷城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利工业区陶瓷城基础设施工程已由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全额拨款,项目业主委托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中的道路及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卫市常乐地区。
建设规模:主干道路(一号路)15.8公里,次干道道路(二、三号路)9.2公里。
计划工期:工期6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标段:主干道路(一号路)15.8公里;二标段:次干道道路(二、三号路)9.2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月 14 日至2010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30(北京时间),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
地址:中卫市新区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团结小区22#541室
邮编:755000 邮编:755000
联系人:麻晓华 联系人:张艳 雍女士
电话:****-******* 电话:158*****266 ****-*******
2010年5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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