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招标公告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440000-201810-148029-0093)竞争性磋商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2日19:2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2日08:30至2018年11月19日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01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2日08:30至2018年11月27日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三楼4室31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评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8号3楼(中海万锦豪园东门对面39度空间旁)地铁广佛线千灯湖站A出口往南直行500米(天桥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南3栋1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0-148029-009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73,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01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注: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代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供应商报名时带备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证明文件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报名时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名将予以拒绝。

备注2: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供应商的报名,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备注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 年11 月12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0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27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三楼4室31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1 月27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详细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评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8号3楼(中海万锦豪园东门对面39度空间旁)地铁广佛线千灯湖站A出口往南直行500米(天桥旁))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庞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人:鲁慧民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17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11号
联系人:罗衍汉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200


发布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派遣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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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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