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招标公告

轿车招标公告

编号:SZWK2006-X-174
受苏州市卫生局委托,我公司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2006年政府采购第二期汽车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汽车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竞价采购。
一、 采购内容:

序号名 称品牌型号规格与配置数量每辆最高限价
1轿车天籁200JK,带天窗,黑色1辆213800元

二、 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汽车的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可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查询.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三、报价文件组成:
1.注明汽车出厂年份。
2.提供上牌照,车辆保险等服务。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交付使用日期,采购单位要求为现货。
5.报价表
格式: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材质(需方要求) 偏离原要求说明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四、综合说明:
1.本报价应包含制造、报关(如有进口件的话)、包装、运输、装卸、运杂、税金(包含关税,由供方承担的)、售后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提供一条龙服务,上牌照、车辆购置税等费用由需方承担。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得超范围经营,所开具发票须为汽车专用发票。若成交,在交货时须提供原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书、中文使用说明书和、质保单。
4.成交原则: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型号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成交。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供方凭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合格销售发票、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到苏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结清货款。
6.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2%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7.请贵单位于2006年8月14日 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友邦保险大院内2幢1F(苏州卫康招标公司),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3:30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开标(三香路389号行政中心2楼)。
8.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陈璐佳。
10.采购单位为苏州市卫生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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