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的委托,对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华境招【2018】177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271.5万元,第二包208.5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分2个包,每个投标人可以对其中的一个包段进行投标;

2.招标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包段

序号

仪器名称

用途

数量

1

1

气相色谱质谱仪(进口)※

气相分析、质谱定量检测分析有机污染物

1台

2

气相色谱仪(进口)※

气相分析气体有机污染物

1台

3

快速溶剂萃取仪※

样品预处理

1台

4

贝勒管采样器

地下水的采集装置

5根

5

智能空气颗粒物采样器

空气中镉、镍、苯并芘等采样

2台

6

高速冷冻离心机

生态领域

1台

2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

(进口)※

金属与无机非金属检测

1台

2

便携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

快速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

1台

3

零顶空提取器+真空过滤装置

固废浸提前处理使用

4套

4

微波消解仪(进口)※

国标中使用的重金属前处理仪器

1台

5

便携式地物光谱仪

地表水、土壤、沉积物样品采集

1台

6

颚式破碎机※

固废样品粉碎装置

1台

7

密封式化验制样粉碎机(4位)

固废样品研磨装置

1台

8

冷冻干燥机

样品快速干燥装置

1台

9

恒温振荡培养箱(摇床)

固废浸提前处理使用

1台

10

可见分光光度计

测定水质氨氮、总磷、挥发酚、土壤总磷等

1台

11

便携式低温冷藏装置

低温存放、运输样品

1台

12

便携式气象五参数检测仪

检测环境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等条件。

1台

13

深水采样器

用于湖、库水样采集

2台

14

底泥采样器

采集湖泊、河流、池塘、浅海等水体底泥(沉积物、底质、污泥等)

1台

15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闪点测定仪

测定石油的闪点

1台

16

冰箱

存放标准物质、标准溶液

1台

17

便携式浊度计

测水质浊度

1台

18

土壤氧化还原电位仪

测定土壤或水体氧化还原电位、pH及温度

1台

19

超低温冰箱

样品保存

1台

20

地下水流向流速仪

地下水检测

1台

21

土壤气采样设备

土壤检测

1台

22

PCR仪

生态领域

1台



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采购范围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及验收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12号。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近期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社保证明;⑤近期任意一次国税或地税的纳税凭证;⑥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⑦本公告发布期限内单位信用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注: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时代广场601A;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时代广场312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环境规划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时代广场601A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11-13至2018-11-19。

注:本招标公告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司法鉴定 环境污染 环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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