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资湖大道西延(一期)、渔笛路(一期)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钱资湖大道西延(一期)、渔笛路(一期)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滨湖新城路网完善工程项目钱资湖大道西延(一期)、渔笛路(一期)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湖新城路网完善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钱资湖大道西延(一期)、渔笛路(一期)(标段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为:区发改委关于滨湖新城路网完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18〕019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常州市金坛区

2.2工程规模:钱资湖大道西延起于金沙大道,终于西洲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总长约0.74公里,按照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30米。一期工程:起于金沙大道,终于九州路,总长约0.4公里。实施道路的同时,按规划埋设雨水、污水管线;

渔笛路起于金坛大道,终于滨湖西路,道路等级为次干路,总长约1.05公里,按照双向两车道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20米.一期工程:金坛大道至钱资湖大道段,总长约0.5公里。实施道路的同时,按规划埋设雨水、污水管线;

2.3招标范围:土石方、道路、桥梁、地下管线、交通设施、路灯及其他工程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6投资概算投资额:约47413万元,本项目造价约2900万元

2.7监理合同估算价:61万元

2.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9标段编号: ****************-BE-00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2名;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总监的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所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2、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

3.10其他要求:/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监理人员从业管理按常建(2014)111 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执行。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6日

5.2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市民中心C楼0504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

地 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河海街办综合楼4楼

邮 编:213200

邮 编:213200

联系人:荀息英

联系人:沈佩铭

电话:****-********

电话:135*****7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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