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学校和公共场所防艾宣传画帖采购(WZZC2018-X1-10203-ZHZB)询价公告
受采购人苍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一批广告宣传海报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学校和公共场所防艾宣传画帖采购(WZZC2018-X1-10203-ZHZB);
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购买学校和公共场所防艾宣传画帖一批(详见询价文件)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2015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出版物印刷或其它印刷品印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领取方式: 1.报名前报价人须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并打印企业电脑咨询单【企业电脑咨询单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最新企业年报”】
2.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人或企业法人(负责人)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或梧州分公司(苍梧分公司:苍梧县政贤一路1号E2052楼;梧州分公司:梧州市新兴三路三号金苑豪庭707室)购买领取询价文件,并须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时间);(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套),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报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齐全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领取询价文件,否则将被拒绝。询价文件成本费:每本2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8年11月16日下午3时整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1楼2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由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签收,逾期送达或外包封不符合密封、标记要求、封面要求的,不接受其报价文件。前来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加盖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审价格 = 报价人的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报价人的评标价=报价人的报价。2、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评标价只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成交价,签到合同价为成交人的报价。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八、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苍梧县政贤一路1号E2052楼
邮 编:543100;电话/传真:
****-*******;联系人:屈先生
2、采购单位:苍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梧州龙圩区城西大道13号;电话:
189*****062;联系人:廖先生。
3、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九、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网。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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