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C焊装机械化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T1C焊装机械化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2018-11-13

采购类别:设备类

1.项目名称:奇瑞汽车焊装一二车间T1C机械化设备改造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焊装一二车间T1C机械化设备改造。

2.2采购范围

2.2.1提供焊装一二车间T1C机械化设备改造需求备品备件,负责焊装一二车间T1C机械化设备改造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工作,负责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技术培训;

2.2.2提供焊装一二车间T1C机械化设备改造后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包含设备改造图纸、控制程序等),备件及易损件的清单(包括规格、型号、品牌)等。所有资料同步提供电子档一套。

2.3技术要求

2.1 现场设备使用环境条件及水、电、压缩空气保障能力

2.1.1 环境温度:-5oC~+45oC;

2.1.2 厂房内相对湿度:65-95%;

2.1.3 公用动力:  三相五线,380V±10%,50Hz;单相电,AC220V±10%,50Hz;

2.1.4 压缩空气:0.4~0.6Mpa(4~6bar)。

2.2 工艺参数:

设备节拍:悬链临时下件点改造后,升降机单体设备节拍102s,悬链出库节拍及出库方式保持原有不变。

2.3 相关车型主要参数

车型参数

T15

T17

T19

T1C

外型尺寸mm

4240*1787*1363

4181*1796*1378

4181*1796*1378

4380*1798*1399

前销孔中心距mm

1160

1160

1160

1160

后裙边宽度mm

1440

1440

1440

1440

白车身质量kg

423

393

372

410

三、技术和质量要求

3.1   常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的设计、制造、测量、装配、调试等标准。

质量要求和精度必须符合下列标准,若乙方所采用与下述标准不同时,乙方需在投标书中列出,甲方予以确认,但所用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行业)标准。

l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l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l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1998);

l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l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1].4-1983);

l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_4053.3-1993);  

l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l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3.2 工业节能减排:乙方提供的方案设计应在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和不降低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电动机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不得选用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低效机电设备,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型机电设备。具体实施要求参照国家相关节能减排类法律法规,以及下述国家标准和工信部相关公告信息。

l 《电机系统(风机、泵、空气压缩机)优化设计指南》(GB/T 26921-2011);

l 《电动机系统节能改造规范》(GB/T 29314-2012);

l 《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

l 《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l 《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l 《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四批)》;

l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l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

l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

l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

l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五批)》;

l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六批)》。

3.3 机械化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3.3.1安全性:

乙方在机械化项目中,对设计方案,必须设计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保护,具体方案在投标书中明确。

3.3.2生产和工艺要求:

机械化设备建成后必须满足甲方规划车型的生产和工艺要求。

3.3.3 稳定性和噪音:

机械化设备运行时要求平稳可靠,设备不允许出现冲击和异响。

3.3.4 防松要求:

本次所涉及的机械化设备或部件,所有震动螺接部位必须采取防松措施,可选择采用标准双螺母弹簧垫圈拧紧或采用防松螺母。

3.4.5通过性分析:

   本次项目,乙方需对T1C通过性(机械通过性和电气通过性)进行分析,如因乙方未分析出改造点等导致T1C(机械通过性和电气通过性)无法通过,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

4设备技术及质量要求

4.1、摩擦线电控、上位机及设备改造

4.1.1、乙方负责摩擦线输送线车型识别和上位机系统改造,增加T1C车型的识别功能,新车型的识别方式与当前保持一致,车型识别和上位机系统改造后需满足T1C和现有车型的识别功能。

4.1.2、乙方负责本次机械化改造所涉及的相关电气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调试。

4.1.3、乙方需确保机械化改造设备所涉及的电气系统可靠稳定。

4.1.4、乙方负责对200个摩损的摩擦轮的包胶。

4.2、悬链电控及上位机系统改造

4.2.1、乙方负责悬链输送线车型识别和上位机系统改造,增加T1C车型的识别功能,车型识别和上位机系统改造后需满足T1C和现有车型的识别功能。

4.2.2、乙方负责本次机械化改造所涉及的相关电气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调试。

4.2.3、乙方需确保机械化改造设备所涉及的电气系统可靠稳定。

4.3、悬链临时下件点改造

4.3.1、改造临时下件点升降机,升降机改造后升降运行要求变频调速,改造后满足生产使用和节拍要求,整机运行平稳,满足承载T11/T15/T17/T19/T1C/S11车型正常转运输送的要求。

4.3.2、升降机驱动架置于立柱顶部,同时需与屋梁吊点或与厂房立柱连接,以增强设备稳定性。驱动架必须满足升降机负载运行时的承载和刚性要求。

4.3.3、升降段工作区域设计安装安全围栏、安全门锁,具体参照Q/SQR M2-63-2014《落地式安全围栏技术规范》,升降机运行区域钢结构密封,入口处设计安装安全光栅。

4.3.4、乙方负责对影响升降机设备布置、改造后升降机设备正常运行及转接的所有设备、钢结构、管路等进行拆除、改造及移位等,钢结构拆除及改造后满足钢结构承载要求。

4.3.5、要求地面的两侧车身下件点设置人工操作站,升降机将车身下件转接到地面滑橇后,人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出入车的确认,车身完成下件后,人工进行状态确认,满足地面滚床滑橇的输送运行要求。

4.3.6、改造临时下件点地面3台滚床、2台滑橇及1套下件葫芦设备(含吊具),改造后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整机运行平稳,满足承载T11/T15/T17/T19/T1C/S11车型正常转运输送的要求。

4.4、系统主要元器件选型推荐清单:

元器件推荐品牌

序号

名称

第一品牌

第二品牌

1

I/O 模块IP20

SIEMENS

AB

2

低压电器

SIEMENS

Schneider

3

接近开关

P+F

Turck

4

光电开关

P+F

Turck

5

行程开关

OMRON

Schneider

6

变频器

SIEMENS

三菱

7

I/O 模块IP67

SIEMENS

Turck

8

接线端子弹簧压接式

PHOENIX

WAGO

9

总线电缆

TRUCK

PHOENIX

10

安全光栅

SICK

ELCO

11

安全继电器

SICK

PILZ

12

安全门锁

SICK

PILZ

13

高柔电缆

LAPP

IGUS

14

减速机及电机

SEW

/

15

气动元件

SMC

/

16

带座轴承

NSK

SKF

17

皮带

CONTITECH

/

备注:所有元器件选型与现有焊装一/二车间现场设备使用的元器件保持一致。具体选型参照QR/SB.JSGF.001-2013《设备电气元器件选用规范》和QR/SB.JSGF.002—2014《设备电气通用技术规范》未经甲方确认不得私自调整。

4.5、电气安装要求:

4.5.1、本项目输送设备电气系统安装包括所有电柜、控制柜、操作柜的配制、以及各种电线、电缆、线槽、线管及支架、吊架等材料的铺设和安装连接。设计和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电控系统及各元器件设计、安装技术规范,确保满足实际使用效果及现场安全使用要求,在不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整改。

4.5.2、地面主控电柜接线均采用下进、下出方式,连接点全面保护,防止人接触。柜内设有维修用的主断路器。设备的电控柜、箱发运前应安装和接线完毕,柜内元器件组装顺序应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同一型号产品应保证组装的一致性,且尽可能使柜内装置合理紧凑,布线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且预留15%的安装空间。电控柜、接线箱面门上操作开关及指示灯的开孔需预留15%的备用,面门打开至少应有135°的角度。所有的电控柜、箱应当垂直安装在开放和可以进入的地点,并在工艺和物流区之外。

4.5.3、开关、传感器应当安装在远离潮湿、油污和铁屑掉落的地方。所有的开关和传感器应

当安装在开阔地方,以便人员维修操作和检查。开关和传感器安装后其工作指示灯应

当便于目视。

4.5.4、线路: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应按电气制造安装有关标准进行施工。对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采取抗干扰措施。其中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信号电缆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线槽内应穿管或用隔板隔离,分开敷设,必要时信号电缆要穿管隔离放置于线槽内或单独走线槽,以防止干扰;线槽内线缆的填充率:电力电缆≤40%,控制电缆≤50%。线缆的固定应在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

4.5.5、线槽、线管:金属线槽及其附件的材质采用厚度≥1mm的钢板,表面镀锌处理,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合格证。线槽内外光滑平整、无棱刺,线槽无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且设有可拆装方便的带锁扣盖板。弯头、三通、变径等过渡处必须采用标准件,不得切割、焊接。线槽接口应平整,接缝处应紧密平直。线槽盖装上后应平整,无翘角,出线口的位置准确。保护接地线应根据设计要求固定敷设在线槽同一侧,接地处螺丝直径不应小于6mm,并且需要加平垫和弹簧垫圈。线缆于线槽出口处应加橡胶垫圈,以防止摩擦损坏线缆绝缘层;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塑料电缆管应有满足电缆线路敷设条件所需保护性能的品质证明。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应选用足够强度的管材。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地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电缆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地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

4.5.6、线缆连接及线号:线缆连接在控制柜、箱中不允许有线接头;控制电缆终端头应有防潮绝缘措施,建议采用热缩型。所有的设备在安装接线过程中应当留有至少10%的备用线;当设备发运时,乙方对于15m或更短的电缆至少提供5%的长度余量。所有没有屏蔽的电缆离开控制柜前必须先连接至端子排;电线在端子排上应当以数字顺序排列连接,同时所有备用的I/O 点也应当接至设备的端子排上;这些电缆连接线于端子排(或元器件)进出端必须使用线号标出其标识编号,线号管要求从线的起点到终点保持一致,不得使用手写标注,采用自动线号机制作,标记清楚不脱落。

4.5.7、标识:电控柜、箱内元器件及系统所有的电磁阀、限位开关、接近开关等均要求设有标签,标签字母要求5—7mm高;选择开关、按钮、指示灯等标签应当包括I/O 地址,功能和手动操作的顺序号;电器、电缆外接端子也应当使用标线牌标明其编号、名称、用途及起始位置,其标签内容应当使用粗体且字体清晰,与设计图纸相符,不允许使用胶水粘接。

4.6、程序设计及调试

4.6.1、程序设计要求结构清晰,可维护性强,便于阅读、理解。

4.6.2、所有I/O点及中间点必须注明便于理解的符号标识及中文说明。

4.6.3、每行程序要求有描述其实现功能的简要中文注释。

4.6.4、抗干扰信号通过具体程序模块可以有效地抵抗各种干扰信号,如:接触器动作迟缓、瞬时停电,避免系统误动作或误报警现象。

4.6.5、关键电气动作和隐蔽电气动作要求增加限时完成动作保护,保证系统可靠性。

4.6.6、与第三方厂家进行电气信号交接由乙方全部负责完成,甲方协调第三方厂家进行必要技术配合。

4.7、设备总体要求:

4.7.1、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全套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交与甲方使用。

4.7.2、设备支撑钢结构(包括立柱、吊挂、主梁、辅梁、设备安装平台、维修走台、安全网、爬梯、护栏等)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采用螺栓连接。

4.7.3、技术要求、清单为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乙方应对技术要求、清单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未进行施工设计,乙方应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为原则提供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清单。

4.7.4、设备出厂须附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及内容齐全的铭牌(中文)。设备必须从制造厂家发运,并附有生产厂家发货证明书,乙方负责设备商检工作。

4.7.5、所有设备在安装调试后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7.6、乙方在进行现场施工阶段,应对现场设备及物资(本项目中所涉及)进行看管并负全责;在厂房封闭甲方提供门卫值班时,允许持证人员进出,乙方仍需对安装物资进行看管,甲方不对乙方的物资、财产丢失负责。

4.7.7、乙方在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和调试等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7.8、乙方所有使用油漆颜色参见附件,《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色彩管理规定》,全部设备不得有色差。

4.7.9、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清洁,施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负全责。

4.7.10、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检查部门要求,配合并服从奇瑞公司相关安全部门的管理。

4.7.11、乙方负责对改造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理,相应折算费用价格在商务报价中给予扣除。

4.8、特殊要求

4.8.1、本技术要求不可能对机械化设备系统各个部分全部做到明确规定,未涉及项乙方应以目前最可靠、稳定及最安全措施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费用包含在此次合同价格中,整套系统设计和施工必须满足现场工艺及安全要求,对不满足现场工艺及安全需要的,乙方须无条件整改。

4.8.2、乙方电气元器件选型参照甲方提供的元器件厂家,未经甲方确认不得调整,对于燃油加注等特殊工位必须考虑设备防爆选型。

4.8.3、乙方须在合同中明确合同分包商厂家全称及分包内容。

4.8.4、所有用于制作和安装的材料必须与本协议或招标书相符,重要材料或关键设备的材料必须由甲方确认。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项目业绩要求制造行业主机厂案例为佳,或与奇瑞历史合作项目情况;

5.3 项目核心负责人行业经验不小于3年;

5.4 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或挂靠公司报名;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参与报名

6.1报名方式

6.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奇瑞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https://ebd.mychery.com,《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平台网站首页 “供应商须知”栏查看。供应商根据项目名称,按照报名要求上传资料,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6.1.2如无法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6.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下午16:30。

6.3报名资料

请供应商按照所列内容,在电子采购平台内上传齐全完整的资料原件扫描件,资料不齐全的,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3.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3资质证书;

6.3.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

6.3.5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6.3.6财务报表资料(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注: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购买采购文件。

7.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注: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缴费供应商名称及‘标书费’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在平台内的“标书费支付”内上传)。

8.投标保证金

8.1在获取采购文件(标书)后,还需缴纳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投标保证金’、黄丹丹会计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在平台内的“保证金支付”内上传);

8.2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定标后退还(无论中标与否均给予退还,退还到账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具体根据财务计划安排)。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奇瑞电子采购平台网页及奇瑞招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邮  编:241009

商务人员:孙先生  手机号:153*****479 E-mail :sunlei1@mychery.com

技术人员:王先生  手机号:131*****895 E-mail :wangjie10@mychery.com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0.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奇瑞支行

开户户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30*****292********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181*****669,QQ********73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械化 焊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